您所在的位置: 主页 > 信息公开 > 管理公开 >

管理公开

管理公开

居民大病保险

供稿:未知 编辑:蒙阴县人民医院 阅读: 发布时间:2019-12-18 16:10 浏览次数:
       2019年,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。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—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%补偿;10万元—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%的补偿;20万元—30万元的部分给予70%的补偿,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%补偿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