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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

行风建设

医院廉洁行医承诺

供稿:未知 编辑:蒙阴县人民医院 阅读: 发布时间:2019-12-18 14:07 浏览次数:
     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,强化内外部制约机制,推进廉洁医院建设,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、有效、优质、满意的医疗服务,我院郑重向社会承诺:
      一、坚持廉洁行医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“九不准”。
      二、强化服务意识。牢固树立“德医双馨,服务人民”的服务理念,坚持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以人为本,诚信服务,文明行医,热情接诊,礼貌待人。
      三、优化服务流程。落实便民措施,提高服务质量,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医疗服务。
      四、规范诊疗行为。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      五、规范收费管理。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,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严格执行院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和查询制度,增强收费透明度。
      六、规范权力运行。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,规范政府采购、招投标行为,加强对工程建设、人事任免、大额资金使用、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等重点环节监管,做到公开公平、合规合法。
      七、改善医患关系。加强医患沟通,充分告知病人的权利和义务,尊重患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,保护患者隐私,体现人文关怀。
      八、杜绝商业贿赂。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及物品;拒绝接受医疗器械、卫生耗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表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及其他不正确利益;拒绝以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物品或介绍他们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为由,收取提成或回扣;拒绝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。
      九、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,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。
以上各项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